国网江苏电动充电桩框架招标启动

编辑/国际能源网充换电网团队

7月13日,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年第三批物资类招标采购项目,本次招标为盐城地区框架标。详情如下:

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年第三批物资类招标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该项目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信息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招标文件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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