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桃子,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近期的一起PU案例
外籍申请人是澳大利亚籍的,由于邀请公司是首次自行办理,企业办事员在材料的准备上不够充足,导致材料在提交后被驳回,不予受理。于是公司找到了我们寻求帮助。
再接到这个案子之后,我们立刻安排咨询和文案老师对邀请公司和外籍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邀请公司是一家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为企业提供电子营销咨询服务和信息技术支持的企业,外籍申请人是香港相关公司的常务董事。公司和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其实是符合PU邀请要求的。
鉴于之前被驳回的情况,我们着重突出事项必要性。这次目的在于确认接下来的合作模式以及签署合约,协助国内公司与其他品牌方进行进一步商业洽谈,对员工进行新平台代理运营相关知识详细的培训以及明确新合同下的服务验收标准。谈下来新的平台能够为公司带来不错的收益,文案老师结合他们的实际情况给润色,最终顺利申请。
这个案子作为同行中第一个出的2月的PU案例,冬奥会后第一件批复来华邀请函,澳大利亚籍来青岛顺利办出,政策有所好转,还是比较有意义,目前对于疫情期间急需入境来华的重要商务、物流、科技、生产和技术服务类外国人(含申请通过有关国家“快捷通道”来华返华外国人),可由邀请单位本着“事由充分确属当前必要”的原则,向所在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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