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中国签证恢复申请加拿大中领馆关于调整

导读

外籍华人终于可以申请签证回国了。这是疫情近3年以来,中国首次放宽赴华签证政策,海外华人又燃起了回国的希望。

自年6月20日起,驻加拿大使领馆调整自加赴华普通签证要求。具体如下:

一、可凭中国有关部门的签证邀请函(PU)申请商务(M)、访问(F)签证。签证邀请函(PU)的颁发主体为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外事和商务部门、中央企业和地市级外事部门等。

二、可凭有关部门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工作(Z)签证。无需再提交签证邀请函(PU)。

三、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申请随居(S1)和探亲(S2)签证,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PU)。此类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

四、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申请赴华团聚(Q1)或探亲(Q2)签证。此类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五、高端人才可凭《高端人才确认函》申请人才(R)签证。

六、上述申请(R字签证除外)须正常缴纳签证及服务费。

办理相关签证具体事宜请按领区划分,向所属领区的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咨询。

签证种类申请人范围:

C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D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F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G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J1常驻(居留超过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J2赴中国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L赴中国旅游人员

M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Q1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Q2赴中国短期(不超过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R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S1赴中国长期(超过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S2赴中国短期(不超过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X1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日)学习的人员

X2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日)学习的人员

Z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请根据您的赴华主要事由,选择申请相应种类的签证

申请签证时,您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基本申请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已签署的签证申请表及确认页:登录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在线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署上述表格及确认页。

3、照片。如在线提交的照片无法通过系统检测,须提交1张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片(48mm×33mm大小)。照片规格   

如系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签证申请表的各项内容须如实、清楚、完整地在电脑上填写并打印。填写不实、漏填,均可能导致签证审批的延误,甚至被拒绝签证。签证官员根据中国法律和相关规定,批准签证的有效期、入境次数及停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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